图录号:
5018
拍品名称:
遼\金 玉獬豸
尺 寸:
10.8×4.3×9.8cm
拍品描述:
青玉質,色近白而有黃,生皎晶於內。表層著局部褐沁,散少如斑,多在前、後。器形乃俯首縮身之圓雕神獸,其頂貼附巨角,前粗皺而後細蜷。圓額浮耳,怒眉炬目,凸鼻大竅,方吻勁顎,呲牙咧嘴,尚披捲髮如浪,威凜有加。軀體粗弧,胸前顯節如龍,背垂細鬃至兩側,闊尾如魚,拍靠足旁。四肢略短,彎折齊腹,分爪顯前,汗毛豎後。考此器生單角,玉況、玉形皆趨近世風格,應屬獬豸無疑,是一為人樂道的圓雕神獸。
獬豸(音謝至)又作獬廌、解廌,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神獸之一,被視為法理和正義的代表。漢‧許慎《說文》謂「灋,刑也……廌,所以觸不直者,去之」,其中「廌」字既為「灋」字形之一部,也代表了「解廌」一種生物。而除《說文》外,亦有多部漢代的文獻中記錄了獬豸,具代表性者為王充所著《論衡‧是應》,其曰「儒者說云:觟(獬豸)者,一角之羊也,性知有罪。臯陶治獄,其罪疑者,令羊觸之,有罪則觸,無罪則不觸。斯蓋天生一角聖獸,助獄為驗,故臯陶敬羊,起坐事之」,此說不但顯示了東漢時期獬豸的形象逐漸固定為獨角羊,還點出獬豸與臯陶治獄傳說的關係,可見這種神獸在早期就已有了明確了文化定位;又《後漢書‧輿服志》說「法冠,一曰柱後……執法者服之……或謂之獬豸冠。獬豸,神羊,能別曲直,楚王嘗獲之,故以為冠」,儘管法冠與獬豸的關係恐是當時文人穿鑿附會而成[1],仍可見獬豸早在其形成時期就已作為符碼進入了實際的司法體系。至明、清時期,獬豸更是普遍存在於官服服制和文學藝術中[2]。
而由器物遺存方面看獬豸形象的演變,可知兩漢時期已有一種常出現於西北地區、多為木質的獨角神獸雕塑,惟其中的代表屬甘肅酒泉下河清漢墓出土的銅〈獨角獸〉(圖一),它們如今皆被認為是獬豸的早期型態;又江蘇泗陽打鼓墩樊氏墓曾出土一件漢、魏時期的〈臯陶治獄圖〉畫像石(圖二),構圖裡臯陶即頭戴法冠,並撫摸著一匹獬豸以審問相關人,完全符合前述《論衡》之說。至於玉器方面,相對兩漢的零星遺存(圖三),至宋代已有相當數量疑似為獬豸的佩飾、爐頂傳世,其中亦不乏圓雕者(圖四);另一方面,也可看出近世的獬豸不再以獨角羊為主,而開始結合獅子乃至其他神獸的特徵。時至明、清,立體玉獬豸愈加常見,也已多可肯定其名稱,且外觀和辟邪、麒麟、天祿等類更近,成為廣受宮庭皇族和民間藏家喜愛的圓雕獸玉,仍不失公正之意義。此器表現鮮活、神韻雄威,將其置之堂上案旁,仍可張公道法理於一方。
註腳
[1]陳靈海:〈中國古代獬豸神判的觀念構造(下)〉,《學術月刊》第45卷5月號(2013年5月),頁151。
[2]鐘俊昆、曾曉林:〈獬豸:圖像象征的來源與意義〉,《中華文化論壇》2015年第3期,頁65-66。
[3]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:《中國青銅器全集》第十二卷(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97),頁163。
[4]漢/魏:臯陶治獄圖(part, l. 120 cm)。江蘇泗陽打鼓墩樊氏墓出土,江蘇淮安市博物館藏。樊氏墓最初於發掘簡報被定至魏、晉,現或有年代較早之說,見劉冠等:〈傳播與敘述——對打鼓墩樊氏墓和曹廟祝圩漢畫像石的幾點認識〉,《形象史學》2021年秋之卷(總第十九輯),頁168。
[5]古方主編:《中國出土玉器全集》第十四卷(北京:科學出版社,2005),頁162。
[6]古方主編:《中國古玉器圖典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2005),頁328。
英文名称: JADE BEAST, XIEZHI
英文年代: Liao/Jin Dynasty
獬豸(音謝至)又作獬廌、解廌,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神獸之一,被視為法理和正義的代表。漢‧許慎《說文》謂「灋,刑也……廌,所以觸不直者,去之」,其中「廌」字既為「灋」字形之一部,也代表了「解廌」一種生物。而除《說文》外,亦有多部漢代的文獻中記錄了獬豸,具代表性者為王充所著《論衡‧是應》,其曰「儒者說云:觟(獬豸)者,一角之羊也,性知有罪。臯陶治獄,其罪疑者,令羊觸之,有罪則觸,無罪則不觸。斯蓋天生一角聖獸,助獄為驗,故臯陶敬羊,起坐事之」,此說不但顯示了東漢時期獬豸的形象逐漸固定為獨角羊,還點出獬豸與臯陶治獄傳說的關係,可見這種神獸在早期就已有了明確了文化定位;又《後漢書‧輿服志》說「法冠,一曰柱後……執法者服之……或謂之獬豸冠。獬豸,神羊,能別曲直,楚王嘗獲之,故以為冠」,儘管法冠與獬豸的關係恐是當時文人穿鑿附會而成[1],仍可見獬豸早在其形成時期就已作為符碼進入了實際的司法體系。至明、清時期,獬豸更是普遍存在於官服服制和文學藝術中[2]。
而由器物遺存方面看獬豸形象的演變,可知兩漢時期已有一種常出現於西北地區、多為木質的獨角神獸雕塑,惟其中的代表屬甘肅酒泉下河清漢墓出土的銅〈獨角獸〉(圖一),它們如今皆被認為是獬豸的早期型態;又江蘇泗陽打鼓墩樊氏墓曾出土一件漢、魏時期的〈臯陶治獄圖〉畫像石(圖二),構圖裡臯陶即頭戴法冠,並撫摸著一匹獬豸以審問相關人,完全符合前述《論衡》之說。至於玉器方面,相對兩漢的零星遺存(圖三),至宋代已有相當數量疑似為獬豸的佩飾、爐頂傳世,其中亦不乏圓雕者(圖四);另一方面,也可看出近世的獬豸不再以獨角羊為主,而開始結合獅子乃至其他神獸的特徵。時至明、清,立體玉獬豸愈加常見,也已多可肯定其名稱,且外觀和辟邪、麒麟、天祿等類更近,成為廣受宮庭皇族和民間藏家喜愛的圓雕獸玉,仍不失公正之意義。此器表現鮮活、神韻雄威,將其置之堂上案旁,仍可張公道法理於一方。
註腳
[1]陳靈海:〈中國古代獬豸神判的觀念構造(下)〉,《學術月刊》第45卷5月號(2013年5月),頁151。
[2]鐘俊昆、曾曉林:〈獬豸:圖像象征的來源與意義〉,《中華文化論壇》2015年第3期,頁65-66。
[3]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:《中國青銅器全集》第十二卷(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97),頁163。
[4]漢/魏:臯陶治獄圖(part, l. 120 cm)。江蘇泗陽打鼓墩樊氏墓出土,江蘇淮安市博物館藏。樊氏墓最初於發掘簡報被定至魏、晉,現或有年代較早之說,見劉冠等:〈傳播與敘述——對打鼓墩樊氏墓和曹廟祝圩漢畫像石的幾點認識〉,《形象史學》2021年秋之卷(總第十九輯),頁168。
[5]古方主編:《中國出土玉器全集》第十四卷(北京:科學出版社,2005),頁162。
[6]古方主編:《中國古玉器圖典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2005),頁328。
英文名称: JADE BEAST, XIEZHI
英文年代: Liao/Jin Dynas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