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T 26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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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早期 黄花梨独板雕龙纹翘头案
164.5cm×36cm×84cm
作品估价:RMB 450,000-55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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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状态:待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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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免责声明》
图录号:
2677
拍品名称:
清早期 黄花梨独板雕龙纹翘头案
年 代:
清早期
尺 寸:
164.5cm×36cm×84cm
拍品描述:
条案类造型典雅而不失厚重。依照北京木作匠师的条案分类,案面两端平齐的称“平头案”,两端高起的称“翘头案”。结合条案的面板有两种不同造法:一种是用边抹攒框,打槽装板心,或称“攒边做”,在平头案及翘头案中都屡见不鲜。一种是用厚板作案面,即所谓“独板做”,或称“独板面”,简称“独面”,清代写本《圆明园内工硬木装修则例》则称“一块玉”。它多用在翘头案上,利用翘头来掩盖厚板尽端的断面木纹。独面用在平头案上比较少见,除非在厚板的尽端另拍抹头,否则色深且纹理呆滞的断面无法掩盖。本件于案面两端稍作打槽,将翘头卡入,包合严密,协调统一。
在平头案和翘头案之中,又各有夹头榫和插肩榫两种造法。插肩榫条案的结构较为单纯,多为四足着地,不带管脚枨或托子。主要不同处只表现在牙子、腿、足的轮廓、线脚及花纹装饰的差别。夹头榫的条案则变化多样,有四足着地、足间无管脚枨,四足着地、足间有管脚枨,足下带托子三种。夹头榫是案形结体家具最常用的榫卯结构。四足在顶端出榫,与案面底面的卯眼结合。腿足上端开口,嵌夹牙条及牙头,故其外观腿足高出在牙条及牙头之上。这种结构四足把牙条夹住,连接成方框,上承案面,使案面和腿足的角度不易变动,并能很好地把案面的重量分布传递到四足上来。
又由于条案的管脚枨下牙条的变化,管脚枨和上枨之间或托子和上枨之间所形成的长方形空当,有的加圈口牙子,有的嵌装锼花透雕挡板,有的安装攒接法制成的棂格,形态各异。再加上牙头、牙子、腿、翘头、托子、横枨、枨间的縧环板、枨上枨下的牙头等等,在式样、花纹和造法上都有变化,遂使夹头榫条案众态纷呈,丰富多彩,美观悦目。本件供案即选夹头榫,并设上枨、脚枨、挡板及托子。本案造型沉稳典雅而不失轻灵,独板案面一木连做,牙条亦然,沿边起线,档板镂空长方开光。案面两端圆边翘头,既为美观,亦可隐藏尾端木纹。此件独板翘头案特殊之处在于牙板与翘头侧面浮雕龙纹纹饰,此种制式在明清两代都极为少见,观此案所雕龙纹与清宫所藏家具纹饰极为相似,且此件无论是工艺还是雕刻细节都极为精细,挡板与牙板龙纹相呼应,四周同样以镂雕工艺雕刻龙纹,本件所用黄花梨木色沉郁,不静不喧,尤其独板纹理清晰,细腻光洁,如行云流水,瑰丽隽永。历经数百年,皮壳莹润见古,加之体量庞大,简练而凝重,实为明末清初桌案家具之珍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