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T 9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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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洪武-永乐 龙泉官窑青釉内暗刻外凸花缠枝花卉纹大碗
作品估价:RMB 280,000-38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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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状态:流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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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录号:
985
拍品名称:
明洪武-永乐 龙泉官窑青釉内暗刻外凸花缠枝花卉纹大碗
年 代:
明洪武-永乐
材 质:
D: 20.6 cm (8 1/8 in.)
拍品描述:
著录:
《远山晚翠—龙泉青瓷精品展》,保利艺术博物馆,2016年,第123、124页,图73
展览:
《远山晚翠—龙泉青瓷精品展》,保利艺术博物馆,2016年5月20日—6月10日;
丽水市博物馆,2016年11月,编号73
带大漆盖
此碗为敦式,直口,深弧腹、下承圈足,造型端庄,气息古朴。通体罩施青釉,釉色沉稳温润,玉质感强,翠色怡人。内外壁分别运用剔刻技法雕饰花绘纹,碗内底心刻重瓣菊花纹,内壁刻缠枝花卉,藤蔓缠绕,绵延不绝。外壁通腹式饰凸花缠枝莲及菊花,足外墙饰几何纹样。周身花叶繁枝交错,刻花手法娴熟,纹饰清晰立体,质感强烈,无不彰显出制作者以刀代笔的非凡造诣。底足裹釉,内留涩圈一周,甚为规整。其工艺上乘,贵气内敛,当属明洪武至永乐时期处州龙泉官窑之精品。
龙泉地处浙江处州,窑业久负盛名。据《大明会典》载,“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定,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,须要定夺样制,计算人工物料,如果数多,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,或数少,行移饶、处等府烧造”;《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》卷一载,天顺八年(1464年)正月,宪宗皇帝即位,颁布诏书:“江西饶州府、浙江处州府,见差内官在彼烧造磁器,诏书到日,除已烧完者照数起解,未完者悉皆停止,差委官员即便回京”。由此可见,明早期处州龙泉窑与饶州景德镇窑具有同等重要的官窑地位。从传世及出土的明初青花瓷器与龙泉窑青瓷看,墩式碗、梅瓶、大盘、执壶等在器形和纹饰特征上均极为相似,是两处窑务恪遵“定夺样制”的实物佐证。
然而,两处官窑历来具有不同的制瓷传统,景德镇窑以釉下绘画轻易表现的图样,在厚胎厚釉的龙泉窑需以雕刻来呈现,以符合宫廷发下纸本官样的要求。阴干泥坯上刻划不易,刀工亦不如笔绘流畅,而雕刻的线条也易为浓釉所掩,因而和景德镇窑相比,处州龙泉窑工艺更为繁复,精品亦相对较少,本品即为其中代表佳作,值得珍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