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T 1063
下一件
銅鼻鈕印一組八件
The largest, 1.5×1.3×1.3 cm. ( 5/8×1/2×1/2 in.)
作品估价:HKD 30,000-50,000
货币换算
成交状态:未知
买家佣金拍卖企业在落槌价的基础上收取买家佣金
20%
图录号:
1063
拍品名称:
銅鼻鈕印一組八件
尺 寸:
The largest, 1.5×1.3×1.3 cm. ( 5/8×1/2×1/2 in.)
拍品描述:
印 文:1.子馬紹。2.事安。3.王相如。4.王得。5.肖瘍。6.事丂。7.事■。8.乘馬。
出 版:1.《珍秦齋藏印一戰國篇》編號37、38、50、59、60、64、65、69,澳門基金會,2001年6月。
2.《戰國璽印分域研究》P309、238、226、212、258,陳光田編,岳麓書社,2009年5月。
3.《古璽印圖典》編號5650、5290,徐暢編,天津出版傳媒集團、天津人民出版社,2016年7月。
金玉其質 金石相期
珍秦齋出版的多種古器物圖錄,內容豐富而精美,久已成為學者案頭必備的參考書。我曾協助蕭先生做過一些編輯和設計的工作,雖都是多年前的舊事,至今尚可回憶。多年來,我也一直從事並關注戰國銘文的研究。謹此為珍秦齋藏品的研究提供一些後來的新發現、新研究和新想法,作為補充和參考。
香港嘉德2024年春季所見的27件珍秦齋藏器,從地域和年代來分類,有戰國越國2件、魏國8件、趙國2件、韓國4件,秦國及秦代9件,漢代2件。
一、越國2件
越王者旨於賜劍發現較多,見於著錄的不下20餘柄。但通常所見基本在50釐米上下。珍秦齋所藏這件者旨於賜劍長60.2公分,在已發現的者旨於賜劍中居前列,且保存基本完好,是不多見的。者旨於賜是勾踐之子,即越王鼫(與)夷,以他名義製作的劍數量較多,可以說明戰國初期越國軍事之盛。
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,不惟紋飾繁複精美,長銘內容又特別重要,發表之後,迅即引起很多學者的相繼討論,已見專論近20篇。該戈的器主「差徐」,跟紹興越國文化博物館舊藏的一件短銘差徐戈(17363)的器主為同一人,即《史記·越世家》所記載的越王「初無余」,這一點由李學勤和我率先考訂,目前已稱定論。 2014 年我又考證1993年臺北古越閣《商周青銅兵器》第77號件者差其餘劍(17949,現藏蘇州博物館)器主也是「初無余」,於是越王初無余作器達到了三件。
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。在銘文方面,關於「得居乍金」的讀法,以往有所聚訟。從銘文後面「差徐以鑄其元用戈」句來看,「以」後所省略的介詞賓語,應即是前面兩次出現的「金」。先秦銘文常講「金」的產地或來源,例如西周春秋金文常講來自「繁陽」的銅料,又紹興越文化博物館戈銘(17363)「越王差徐,以其鐘金,鑄其拱戟」,吳王光帶鉤「攻吳王光初得其壽金,作用鉤」,這些銘文的「鐘金」與「壽金」都是「產地+金」,格式與「居乍金」相同。以來自異地的原料鑄造器物,這表現的是器主能力和功勞。由此來看,「居乍」必須解釋成為一個地名,仍以讀「姑蘇」為佳。該戈說明了越王差徐時代開始得到「居乍金」即「姑蘇金」,是有關蘇州歷史的珍貴史料。
又差徐戈銘末「以攸只邊土」,其中「只」字舊說紛紜。我後來補充指出,該字應視為「只」字異體,讀為「啟」,「攸(修)」與「啟」為義近聯用。「攸只邊土」應理解為「攸(修)邊」與「啟土」兩事。同類寫法的「只」字,亦見珍秦齋藏五年邢令戈銘文(17314)工師名「閭枳沱」的「枳」字偏旁,施謝捷先生又為我舉證,古複姓有「閭(盧)支(枝/氏)」 。可見「枳」與「只」二字亦可定論。
在器物方面,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的紋飾精細繁複,可謂越式羽紋的集大成之作,因其年代確切,可視為同時期的標準器。這種早期以兵器為禮器的特殊歷史現象,不同於秦漢統一以來伴隨銷兵而興起的社會認識,仍有待進一步闡發。
二、魏國8件
魏國兵器大致可以分為兩式,內上有刃的廿七年頓丘戈、廿八年左庫戈、二年王垣戈,皆是戟刃,都呈窄長狀;其餘卅年左庫戈、圁陽戈、內黃右庫戈、郾守戈,則是戈,呈寬短的特徵。其中廿八年左庫戈與卅年左庫戈,年數祗隔兩年,左庫工師名皆為「愈」,可說明是基本同時的兩件製品。由此可證明,這兩種不同形制的兵器,可同時並存,並無形制上的演進更替關係。因為這本是戈、戟兩類器物的並時關係。這個道理本來容易理解。不過,在兵器類型學的學術史上,不同類別的器物卻被理解為先後發展而來的錯誤邏輯,並不少見。珍秦齋這兩件左庫戈,可以提供一個值得深思的例子。
廿七年頓丘戈的銹蝕很有特點。銹蝕皆沿刃分佈,呈極密的多條細線狀,而無鏽處呈黑漆古皸裂狀態。這說明該戈原有保護刃部的「戈韜」。韜與刃結合甚為緊密,韜內邊緣處多次存水,所以漸漸銹蝕如此。這種銹蝕猶如兵器的「年輪」,極具歷史滄桑感。該戈原配的柲冒、冒下銅套俱存,大片朱砂痕跡仍存,相當程度保存了歷史遺物的完整性。
上述魏國呈現短寬特徵的戈,是列國兵器的通行形制。同類形制的戈,在秦國也有,從銘文來看,一般可稱為「少府戈」。珍秦齋此次釋出的十六年少府戈、廿三年少府戈、少府戈、高奴戈均屬此類型。少府戈的年代,過去我認為皆晚至秦昭襄王以後的莊襄王、秦王政時代。現在看,少府戈在秦國始出現的年代,應提前至秦昭襄王時的可能性甚大。某些製造上的特定工藝程序,例如魏郾守戈 、圁陽戈。在援本上緣做縱向打磨出的痕跡,也見於秦廿三年少府戈、十六年少府戈等。這種痕跡也可能跟戈韜的位置有關,有待討論。
珍秦齋者所藏魏國縣邑製造的兵器,頗有一些獨特的品種。例如圁陽戈銘文「圁陽冶瘄鑄也」,銘末語氣詞「也」甚罕見於工官類銘文。王二年王垣令戈之紀年「王二年」,應即魏惠王後元二年,與後來發表的「王之一年」向令戈(31231)年代前後相次,皆是魏惠王改元的珍貴史料。鍾戈亦屬魏,其胡甚短,五個穿孔形制皆非常特殊。這種特異的短胡形制,說明其等級較高,不是普通徒卒所用。出現另有兩件同銘戈(16285、41322)、一件禾單戈(16400)和三件保晉戈(16524-16525),形制皆與鍾戈類似,比較而言,這類兵器不宜簡單視為戰國早期縣邑製品,其年代與銘文意義,均有再討論的空間。
三、趙國2件
廿八年陽邑戈銘文將陽邑令名「趙敘」置於邑名前,又加「為」「鑄之」等語,銘辭文例既特殊,又呈現典型的趙國特徵。另一件二年邦司寇鈹,銘辭內容重要。今所見趙國的國家監造系統,似乎以「相邦」掌左右庫與「邦司寇」掌上下庫,為兩大並立的工官體系。可參看《史記·趙世家》記載,主父餓死沙丘之後,公子成為相邦,李兌為司寇。我之前曾認為二年邦司寇鈹是近年古董商改造為劍。但我後來多次觀察原物,發現其鈹身與格、柄、劍首的鏽色相當一致,看不出晚期改造的痕跡。戰國時代修補、改造兵器的例子,現在可以頗舉出一些。例如,陳夢家舊藏四年相邦建信君鈹(18031),中部為兩段斷後鑄接;安徽壽縣出現宋公得戈(16828),胡部原斷失,早期修補,連錯金鳥篆的下半部也略微補出一點;另一件趙鈹(18066),上段是「十三年右」,下段是「守相信平君」,為早期拼合二器而成。 珍秦齋這件二年邦司寇鈹,在戰國時代就被改作成劍,仍是可能的。這是過去我們所不瞭解的特殊情況。這種改造行為稱為「繕」,在兵器銘文以及秦律令中都有些記載。
四、韓國4件
韓少夫戈的地理與年代文字仍有待辨識,但其無鏽處金光閃爍,很是惹眼。七年王子工師戈之字體屬韓,其長胡四穿且具孑刺,表明其年代不會早到戰國中期。該戈至今鋒刃仍銳利,且戈內後下角缺角,也是高等級兵器的特徵。相對於國家武裝來講,王子工官自作兵器是為了配屬私家的武裝,這種高品質的戈,可以視為韓國私家之重兵利器。宅陽令戟刺加刻秦文字「降」,讀為地名「絳」,表明該器曾經落入秦人之手,秦人曾攜至山西之絳縣。
卅一年鄭令戈的銘文情況複雜。首先該器原有鑄銘,但因為鑄範不精或者打磨太甚,鑄銘已經不明顯,於是在鑄銘基礎上加刻銘文,加刻的銘文是極為典型的三晉系統的韓國字體。韓國銘文在三晉文字中特具婉轉流暢的特點,倘若細細觀察卅一年鄭令戈銘,應該會有較深的印象。該戈內背面又加刻「四年春成左庫」,春成君是韓國封君,自此該戈轉入韓封君的私人武備系統,不復屬於韓國都鄭的武庫。
五、秦國9件
屬秦的9件器物,其中四十八年上郡假守鼂戈,我有專文介紹,指出「鼂」是見於《秦本紀》的客卿竈。近年遼寧鳳城的上郡戈(《出土青銅器全集》20-322)銘文也釋出「鼂」字,仍是客卿竈為上郡守,但鳳城戈紀年殘泐不可見。
元年上郡假守暨戈,王輝、蕭春源先生撰文指出「暨」是秦將王齮(或寫作齕),後來蔣文女士指出三件上郡守私名確切寫作「錡」讀為「齮」的戈矛(17292與私藏一戈一矛) ,則該戈的上郡假守之名「暨」就不一定是指王齮了。關於此戈的年代,在莊襄王元年、秦王政元年這兩個選項中,目前也缺乏確切的證據。 元年上郡假守暨戈既載元年,相當重要,上郡守名值得再做深究。
關於3件少府戈,前面在魏國的部分已經做過介紹。尤其值得指出的是,與少府戈同類型的高奴戈,內部刻有紋飾,極盡雕鏤之能事,也表明這類看似不甚鋒利的戈,實際有著較高的配屬等級。
咸陽四斗方壺,李學勤先生指出,這個「咸陽」不是秦都咸陽,而是《漢書·地理志》記載的雲中郡屬縣咸陽。秦確實有兩個咸陽。該方壺的兩處銘文,一處做「咸陽」,另一處省作「咸」,這符合我們所見陝西秦陶文稱「咸陽」為「咸」的規律。雲中之咸陽是否可以如此簡稱,則尚無證據。因此咸陽方壺的製造地或置用地「咸陽」仍有可能就指秦都咸陽。
元年相邦疾戈是一件年代、人物都非常明確的秦戈。該戈屬於秦昭襄王元年,「疾」是樗里疾,此人是戰國中期秦國的名人。樗里疾(《史記索隱》引《紀年》「秦楮里疾圍蒲不克,而秦惠王薨」寫作「楮里疾」)之得名,是因為他死葬於渭水南岸陰鄉樗里,又尊稱「樗裡子」,本名為疾,他是秦惠文王的異母弟,其母為韓女。樗里疾之始用事,在惠文王前元八年,爵為右更,此後將秦兵屢立戰功,至少在惠文王后元五、六、七三年為上郡守。疾封為嚴君,食採蜀郡嚴道,為後世嚴姓始祖,又稱「嚴君疾」。武王世,樗里疾任左丞相,昭襄王王立,樗裡子又益尊重,為秦昭襄王相邦,據出現資料,他至秦昭襄王六年仍為秦相邦。樗里疾卒於秦昭襄王七年。由此可見,該戈的歷史價值較高。其背面銘刻「明」指蜀郡之葭萌,為置用地點,該戈可能與樗裡子所封嚴道有關。
關於珍秦齋藏青銅秦鈹的分域,主要是從錯銀鈹格的紋飾來看的。鈹格所見的顧首張口露齒具足龍紋,在秦都咸陽等地考古遺物上常見類似的形象,在東方六國地區不是這類的風格。從該器格以下的形態可知該器是接長柄的類型,因此是鈹而不是劍。但該器的器身有中脊,不象秦俑坑所出秦鈹作平脊,是其特殊之處。可見,這也不是一件常見的制式秦兵器。
六、漢代2件
漢代的兩件,漢宮字銅量是漢侯王宮廷所用,極為罕見。雍棫陽宮鼎所見的棫陽宮,是秦昭襄王所始建,自戰國中期開始就是君王常常遊幸的地點,在棫陽宮發生的史事既多,該鼎的歷史價值就不言而喻了。
與這批器物同時釋出的,還有一批珍秦齋收藏並出版過的璽印。珍秦齋主人以善篆刻而著名,能入他法眼的印章,必然有不同之處。當下關心璽印研究的同好比較多,就不用我在此發表芻蕘之見了。
總之,這次珍秦齋釋出的這批器物,仍以銘文內容特殊重要、歷史價值高為其特點,真可以說是「金玉其質」。這些文物曾被妥善保存,又被巨細靡遺地完整發表、出版,可以說得到了善待。這些文物在研究者的頭腦中不斷被思考、確認,得到再三再四的詮釋,成為歷史研究的一塊又一塊基石,可以說是得其所哉。眾所周知,文物研究的工作沒有盡頭可言。再過若干年,還會有學者再來為這批文物做出新的補充、判斷、詮釋,甚至建構成為新的古代史。讓我們「金石相期同此真」。
文/董珊
(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)
出 版:1.《珍秦齋藏印一戰國篇》編號37、38、50、59、60、64、65、69,澳門基金會,2001年6月。
2.《戰國璽印分域研究》P309、238、226、212、258,陳光田編,岳麓書社,2009年5月。
3.《古璽印圖典》編號5650、5290,徐暢編,天津出版傳媒集團、天津人民出版社,2016年7月。
金玉其質 金石相期
珍秦齋出版的多種古器物圖錄,內容豐富而精美,久已成為學者案頭必備的參考書。我曾協助蕭先生做過一些編輯和設計的工作,雖都是多年前的舊事,至今尚可回憶。多年來,我也一直從事並關注戰國銘文的研究。謹此為珍秦齋藏品的研究提供一些後來的新發現、新研究和新想法,作為補充和參考。
香港嘉德2024年春季所見的27件珍秦齋藏器,從地域和年代來分類,有戰國越國2件、魏國8件、趙國2件、韓國4件,秦國及秦代9件,漢代2件。
一、越國2件
越王者旨於賜劍發現較多,見於著錄的不下20餘柄。但通常所見基本在50釐米上下。珍秦齋所藏這件者旨於賜劍長60.2公分,在已發現的者旨於賜劍中居前列,且保存基本完好,是不多見的。者旨於賜是勾踐之子,即越王鼫(與)夷,以他名義製作的劍數量較多,可以說明戰國初期越國軍事之盛。
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,不惟紋飾繁複精美,長銘內容又特別重要,發表之後,迅即引起很多學者的相繼討論,已見專論近20篇。該戈的器主「差徐」,跟紹興越國文化博物館舊藏的一件短銘差徐戈(17363)的器主為同一人,即《史記·越世家》所記載的越王「初無余」,這一點由李學勤和我率先考訂,目前已稱定論。 2014 年我又考證1993年臺北古越閣《商周青銅兵器》第77號件者差其餘劍(17949,現藏蘇州博物館)器主也是「初無余」,於是越王初無余作器達到了三件。
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。在銘文方面,關於「得居乍金」的讀法,以往有所聚訟。從銘文後面「差徐以鑄其元用戈」句來看,「以」後所省略的介詞賓語,應即是前面兩次出現的「金」。先秦銘文常講「金」的產地或來源,例如西周春秋金文常講來自「繁陽」的銅料,又紹興越文化博物館戈銘(17363)「越王差徐,以其鐘金,鑄其拱戟」,吳王光帶鉤「攻吳王光初得其壽金,作用鉤」,這些銘文的「鐘金」與「壽金」都是「產地+金」,格式與「居乍金」相同。以來自異地的原料鑄造器物,這表現的是器主能力和功勞。由此來看,「居乍」必須解釋成為一個地名,仍以讀「姑蘇」為佳。該戈說明了越王差徐時代開始得到「居乍金」即「姑蘇金」,是有關蘇州歷史的珍貴史料。
又差徐戈銘末「以攸只邊土」,其中「只」字舊說紛紜。我後來補充指出,該字應視為「只」字異體,讀為「啟」,「攸(修)」與「啟」為義近聯用。「攸只邊土」應理解為「攸(修)邊」與「啟土」兩事。同類寫法的「只」字,亦見珍秦齋藏五年邢令戈銘文(17314)工師名「閭枳沱」的「枳」字偏旁,施謝捷先生又為我舉證,古複姓有「閭(盧)支(枝/氏)」 。可見「枳」與「只」二字亦可定論。
在器物方面,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的紋飾精細繁複,可謂越式羽紋的集大成之作,因其年代確切,可視為同時期的標準器。這種早期以兵器為禮器的特殊歷史現象,不同於秦漢統一以來伴隨銷兵而興起的社會認識,仍有待進一步闡發。
二、魏國8件
魏國兵器大致可以分為兩式,內上有刃的廿七年頓丘戈、廿八年左庫戈、二年王垣戈,皆是戟刃,都呈窄長狀;其餘卅年左庫戈、圁陽戈、內黃右庫戈、郾守戈,則是戈,呈寬短的特徵。其中廿八年左庫戈與卅年左庫戈,年數祗隔兩年,左庫工師名皆為「愈」,可說明是基本同時的兩件製品。由此可證明,這兩種不同形制的兵器,可同時並存,並無形制上的演進更替關係。因為這本是戈、戟兩類器物的並時關係。這個道理本來容易理解。不過,在兵器類型學的學術史上,不同類別的器物卻被理解為先後發展而來的錯誤邏輯,並不少見。珍秦齋這兩件左庫戈,可以提供一個值得深思的例子。
廿七年頓丘戈的銹蝕很有特點。銹蝕皆沿刃分佈,呈極密的多條細線狀,而無鏽處呈黑漆古皸裂狀態。這說明該戈原有保護刃部的「戈韜」。韜與刃結合甚為緊密,韜內邊緣處多次存水,所以漸漸銹蝕如此。這種銹蝕猶如兵器的「年輪」,極具歷史滄桑感。該戈原配的柲冒、冒下銅套俱存,大片朱砂痕跡仍存,相當程度保存了歷史遺物的完整性。
上述魏國呈現短寬特徵的戈,是列國兵器的通行形制。同類形制的戈,在秦國也有,從銘文來看,一般可稱為「少府戈」。珍秦齋此次釋出的十六年少府戈、廿三年少府戈、少府戈、高奴戈均屬此類型。少府戈的年代,過去我認為皆晚至秦昭襄王以後的莊襄王、秦王政時代。現在看,少府戈在秦國始出現的年代,應提前至秦昭襄王時的可能性甚大。某些製造上的特定工藝程序,例如魏郾守戈 、圁陽戈。在援本上緣做縱向打磨出的痕跡,也見於秦廿三年少府戈、十六年少府戈等。這種痕跡也可能跟戈韜的位置有關,有待討論。
珍秦齋者所藏魏國縣邑製造的兵器,頗有一些獨特的品種。例如圁陽戈銘文「圁陽冶瘄鑄也」,銘末語氣詞「也」甚罕見於工官類銘文。王二年王垣令戈之紀年「王二年」,應即魏惠王後元二年,與後來發表的「王之一年」向令戈(31231)年代前後相次,皆是魏惠王改元的珍貴史料。鍾戈亦屬魏,其胡甚短,五個穿孔形制皆非常特殊。這種特異的短胡形制,說明其等級較高,不是普通徒卒所用。出現另有兩件同銘戈(16285、41322)、一件禾單戈(16400)和三件保晉戈(16524-16525),形制皆與鍾戈類似,比較而言,這類兵器不宜簡單視為戰國早期縣邑製品,其年代與銘文意義,均有再討論的空間。
三、趙國2件
廿八年陽邑戈銘文將陽邑令名「趙敘」置於邑名前,又加「為」「鑄之」等語,銘辭文例既特殊,又呈現典型的趙國特徵。另一件二年邦司寇鈹,銘辭內容重要。今所見趙國的國家監造系統,似乎以「相邦」掌左右庫與「邦司寇」掌上下庫,為兩大並立的工官體系。可參看《史記·趙世家》記載,主父餓死沙丘之後,公子成為相邦,李兌為司寇。我之前曾認為二年邦司寇鈹是近年古董商改造為劍。但我後來多次觀察原物,發現其鈹身與格、柄、劍首的鏽色相當一致,看不出晚期改造的痕跡。戰國時代修補、改造兵器的例子,現在可以頗舉出一些。例如,陳夢家舊藏四年相邦建信君鈹(18031),中部為兩段斷後鑄接;安徽壽縣出現宋公得戈(16828),胡部原斷失,早期修補,連錯金鳥篆的下半部也略微補出一點;另一件趙鈹(18066),上段是「十三年右」,下段是「守相信平君」,為早期拼合二器而成。 珍秦齋這件二年邦司寇鈹,在戰國時代就被改作成劍,仍是可能的。這是過去我們所不瞭解的特殊情況。這種改造行為稱為「繕」,在兵器銘文以及秦律令中都有些記載。
四、韓國4件
韓少夫戈的地理與年代文字仍有待辨識,但其無鏽處金光閃爍,很是惹眼。七年王子工師戈之字體屬韓,其長胡四穿且具孑刺,表明其年代不會早到戰國中期。該戈至今鋒刃仍銳利,且戈內後下角缺角,也是高等級兵器的特徵。相對於國家武裝來講,王子工官自作兵器是為了配屬私家的武裝,這種高品質的戈,可以視為韓國私家之重兵利器。宅陽令戟刺加刻秦文字「降」,讀為地名「絳」,表明該器曾經落入秦人之手,秦人曾攜至山西之絳縣。
卅一年鄭令戈的銘文情況複雜。首先該器原有鑄銘,但因為鑄範不精或者打磨太甚,鑄銘已經不明顯,於是在鑄銘基礎上加刻銘文,加刻的銘文是極為典型的三晉系統的韓國字體。韓國銘文在三晉文字中特具婉轉流暢的特點,倘若細細觀察卅一年鄭令戈銘,應該會有較深的印象。該戈內背面又加刻「四年春成左庫」,春成君是韓國封君,自此該戈轉入韓封君的私人武備系統,不復屬於韓國都鄭的武庫。
五、秦國9件
屬秦的9件器物,其中四十八年上郡假守鼂戈,我有專文介紹,指出「鼂」是見於《秦本紀》的客卿竈。近年遼寧鳳城的上郡戈(《出土青銅器全集》20-322)銘文也釋出「鼂」字,仍是客卿竈為上郡守,但鳳城戈紀年殘泐不可見。
元年上郡假守暨戈,王輝、蕭春源先生撰文指出「暨」是秦將王齮(或寫作齕),後來蔣文女士指出三件上郡守私名確切寫作「錡」讀為「齮」的戈矛(17292與私藏一戈一矛) ,則該戈的上郡假守之名「暨」就不一定是指王齮了。關於此戈的年代,在莊襄王元年、秦王政元年這兩個選項中,目前也缺乏確切的證據。 元年上郡假守暨戈既載元年,相當重要,上郡守名值得再做深究。
關於3件少府戈,前面在魏國的部分已經做過介紹。尤其值得指出的是,與少府戈同類型的高奴戈,內部刻有紋飾,極盡雕鏤之能事,也表明這類看似不甚鋒利的戈,實際有著較高的配屬等級。
咸陽四斗方壺,李學勤先生指出,這個「咸陽」不是秦都咸陽,而是《漢書·地理志》記載的雲中郡屬縣咸陽。秦確實有兩個咸陽。該方壺的兩處銘文,一處做「咸陽」,另一處省作「咸」,這符合我們所見陝西秦陶文稱「咸陽」為「咸」的規律。雲中之咸陽是否可以如此簡稱,則尚無證據。因此咸陽方壺的製造地或置用地「咸陽」仍有可能就指秦都咸陽。
元年相邦疾戈是一件年代、人物都非常明確的秦戈。該戈屬於秦昭襄王元年,「疾」是樗里疾,此人是戰國中期秦國的名人。樗里疾(《史記索隱》引《紀年》「秦楮里疾圍蒲不克,而秦惠王薨」寫作「楮里疾」)之得名,是因為他死葬於渭水南岸陰鄉樗里,又尊稱「樗裡子」,本名為疾,他是秦惠文王的異母弟,其母為韓女。樗里疾之始用事,在惠文王前元八年,爵為右更,此後將秦兵屢立戰功,至少在惠文王后元五、六、七三年為上郡守。疾封為嚴君,食採蜀郡嚴道,為後世嚴姓始祖,又稱「嚴君疾」。武王世,樗里疾任左丞相,昭襄王王立,樗裡子又益尊重,為秦昭襄王相邦,據出現資料,他至秦昭襄王六年仍為秦相邦。樗里疾卒於秦昭襄王七年。由此可見,該戈的歷史價值較高。其背面銘刻「明」指蜀郡之葭萌,為置用地點,該戈可能與樗裡子所封嚴道有關。
關於珍秦齋藏青銅秦鈹的分域,主要是從錯銀鈹格的紋飾來看的。鈹格所見的顧首張口露齒具足龍紋,在秦都咸陽等地考古遺物上常見類似的形象,在東方六國地區不是這類的風格。從該器格以下的形態可知該器是接長柄的類型,因此是鈹而不是劍。但該器的器身有中脊,不象秦俑坑所出秦鈹作平脊,是其特殊之處。可見,這也不是一件常見的制式秦兵器。
六、漢代2件
漢代的兩件,漢宮字銅量是漢侯王宮廷所用,極為罕見。雍棫陽宮鼎所見的棫陽宮,是秦昭襄王所始建,自戰國中期開始就是君王常常遊幸的地點,在棫陽宮發生的史事既多,該鼎的歷史價值就不言而喻了。
與這批器物同時釋出的,還有一批珍秦齋收藏並出版過的璽印。珍秦齋主人以善篆刻而著名,能入他法眼的印章,必然有不同之處。當下關心璽印研究的同好比較多,就不用我在此發表芻蕘之見了。
總之,這次珍秦齋釋出的這批器物,仍以銘文內容特殊重要、歷史價值高為其特點,真可以說是「金玉其質」。這些文物曾被妥善保存,又被巨細靡遺地完整發表、出版,可以說得到了善待。這些文物在研究者的頭腦中不斷被思考、確認,得到再三再四的詮釋,成為歷史研究的一塊又一塊基石,可以說是得其所哉。眾所周知,文物研究的工作沒有盡頭可言。再過若干年,還會有學者再來為這批文物做出新的補充、判斷、詮釋,甚至建構成為新的古代史。讓我們「金石相期同此真」。
文/董珊
(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