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T 00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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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道光十五年太原镇标左营把总山西吕梁市文水县赵有光之父、母、继母敕命 手卷
30.5×252cm
作品估价:RMB 20,000—30,000
货币换算
成交状态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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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录号:
0062
拍品名称:
清道光十五年太原镇标左营把总山西吕梁市文水县赵有光之父、母、继母敕命 手卷
尺 寸:
30.5×252cm
材 质:
绢本
形 制:
手卷
出版著录:
著录:光绪九年(1883)《文水县志》卷八〈选举〉,页32。
拍品描述:
著录:光绪九年(1883)《文水县志》卷八〈选举〉,页32。
提要:本圣旨系道光十五年(1835)十月初十日颁发。本诰命覃恩敕封山西太原镇标左营把总(武正七品)赵有光之父赵必晟为武信骑尉(武正七品),赵有光之母韩氏、继母杜氏皆追赠为孺人(七品)。
光绪九年《文水县志》卷八载有“赵必晟以子有光封武信骑尉”即著录本敕命之貤封。另亦载有:“赵履益以孙有光贻赠武信骑尉”、“赵荣光以弟有光贻赠武信骑尉”,可知赵有光的祖父及兄长皆因赵有光而受贻赠武信骑尉。
简介:赵有光,山西文水县人(今山西吕梁市文水县)。嘉庆二十三年(1818),戊寅科乡试武举,历任太原镇标左营把总、平垣营把总。光绪五年刻本《垣曲县志》、光绪九年刻本《文水县志》。
年代:道光十五年(1835)十月十日
备注:本敕命光绪九年文水县志有载。